据安徽省*山市徽州区人民*府,9月26日,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奖励的方案》。本次奖励涉及两个奖励方案,优先购房奖励和*策内生育购房奖励。
优先购房奖励方面,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年6月30日止,前名在徽州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以合同签订及备案时间为准,不包含车库、杂物间等辅助性用房)且足额缴纳契税的,按照产权面积给予购房奖励。
产权面积3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不含),奖励0.5万元;产权面积6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不含),奖励1万元;产权面积90平方米(含)-平方米(不含),奖励2万元;产权面积平方米及以上,奖励3万元。
*策内生育购房奖励方面,享受此次购房奖励*策且在*策内生育两个及以上孩子的家庭,在区内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购买家庭第二套新建改善性住房的(不包含商业、车库、杂物间等非住宅),再给予每套1万元奖励。
奖励期限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年6月30日止,对象为在徽州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非本区户籍或本区户籍居民。购房对象在足额缴纳契税后30日内申领购房奖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积极配合购房对象完成合同备案和契税缴纳,具体操作参照《*山市徽州区年购房补贴*策操作细则》(徽财建〔〕65号)执行。
同时,该区继续执行《*山市徽州区年购房补贴*策操作细则》(徽财建〔〕65号),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购房补贴。
文件显示,在本方案规定的购房期限内,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同类型活动,各楼盘活动应遵循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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