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又一阵户外旅游热兴起,与此同时,驴友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野游”行为屡见不鲜。前不久,*山风景区也发生了“野游”者被困请求救援事件,*山风景区管委会依据《*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关于有偿救援的规定,对本次救援收取了费用。这也成为*山风景区实施的首次有偿救援。游客王某某的亲属代其将元有偿救援款汇入*山风景区管委会指定账户。事实上,本次救援累计发生费用远不止这些。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在景区正常游览线路、游览区域的游客,非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山风景区都会履行公共救援的责任和义务,即无偿救援。对于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游客(无论有无购票)产生的救援,*山风景区将实行有偿救援。
本次救援符合该风景区有偿救援规定,满足三个原则:一是被困人员已成年,其精神健康、智力健全,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二是其不遵守景区的管理规定,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本次救援中,王某某被困位置已处于一片悬崖,远离正常游览步道,其翻越的防护拦网在数十米处就有明显的禁令标牌);三是当事人当时已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王某某进退两难、上下不得,并报警求救)。
*山是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它在国内旅游景区中的地位不言而喻。据了解,*山风景区具有山高谷深、地势险、游道陡等特点,每年都有众多游客进入风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进行户外活动,之前每年都发生不同等级的救援事件,部分游客还存在携带火种进山和野外生火行为,这无疑对景区森林资源造成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