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地见效,*山市交通执法支队在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山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工作指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行*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进一步规范了该市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经营行为。
日前,
*山市成功办理了
首例适用《办法》
行*处罚案件。
案件
*山市交通执法支队在对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服务项目、租赁流程、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信息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违反了《办法》第二十五条,承租人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企业运营管理存在漏洞,用车安全存在隐患。支队按照《办法》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并给予元罚款的行*处罚。
*山市交通执法支队将持续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治理工作,做好执法闭环、堵牢监管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形成监管全覆盖,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形成诚实守信、服务优质、公平竞争的行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山交通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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