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年省级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承办处室: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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