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市场监管网站报道,年2月23日,*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接到消费者赵某的投诉,反映其于年7月30日全款购买某楼盘一套商品房,购房时,销售人员宣称一楼住户可以建围栏将屋前绿地圈住使用,而赵某在收房时向物业咨询,被告知屋前绿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不得私建围栏。赵某认为开发商在销售时隐瞒了实情,作出了错误的宣传,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赵某拒绝收房,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无果,投诉至*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调查核实。经查,该楼盘开发商于0年2月20日开始交房,投诉双方因所购商品房前绿化区域土地使用权等问题产生纠纷,至投诉之日仍未办理交房手续。由于当时为口头宣传,且销售人员已经离职,关于“虚假宣传”的证据未能达到立案条件,无法立案处理。为及时、妥善化解纠纷,高新区分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开发商同意退还投诉人全部购房款80万元整;
2、开发商支付投诉人同期(由年7月30日至年3月2日)银行活期利息;
3、开发商承诺待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完成后半个月内将房款退给投诉人。
来源:安徽市场监管封面图为网络配图,与本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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