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市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初中学校:
为做好*山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加快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信息化进程,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一)报名条件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3)属历届毕业生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随迁子女。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我市八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1)具有我市学籍的八年级学生;(2)因休学、转学等原因未参加我市年八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3.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有以下情况的:(1)已被中职学校正式录取(正式入籍,享受免学费*策)的初中毕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2)未被中职学校正式录取且未享受免学费*策、报考五年制高职院校和全省统招三年制中专的,必须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二)报名时间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3月3日至8日;八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3月15日至20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三)报名方式全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四)报名要求1.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市教育局审核下发的电子学籍名册在初中学籍所在学校办理集体报名。2.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申请回户籍地报名,凭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需加盖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户口簿及复印件到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报名(市直报名点为屯溪六中)。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若在就读地参加中考,则不能参加本市公办高中的录取。3.具有本市户籍的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凭户口簿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身份证,到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报名(市直报名点为屯溪六中)。凡已取得高中阶段学籍(含高中、中职)的考生不得再次报考。4.具有本市户籍和学籍,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可申请按户籍或学籍所在地自行选择报名点。选择回户籍地报名的学生凭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需加盖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户口簿及复印件到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市直报名点为屯溪六中)。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报名点所在地的公办普通高中(除屯溪一中可面向屯溪区、*山区、徽州区招生,具体计划另行发文)或所在地民办高中学校,不得再申请返回原户籍地或学籍地公办高中学校录取。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属历届初中毕业生的,可在流入地参加考试并录取。学生凭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住址证明、初中毕业证书、父母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社保缴纳凭证(或完税证明)到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市直报名点为屯溪六中)。二、报名办法(一)网上报名具体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各报名点具体实施。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导入学籍信息,各报名点直接通过“*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