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动车停放及充电是如何规定的?
《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元罚款。居民电动自行车如何停放?充电怎么办?
《规定》提出:“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严禁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这七种行为,最高可罚款1万元
为保障安全,《规定》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根据《规定》:(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上述七种行为,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编辑:天行健
来源:人民网、广东交警
法律顾问:丁士元律师本文由爱*山整理发布,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往期回顾
◆安徽3名学生拟保送北大、清华
◆*山:案发后60分钟!4名嫌疑人被抓捕归案,竟是因为这事……
◆紧急提醒!*山一路段发生塌方,交通中断(现场图)!
◆他拟任安徽一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系*山人!
◆屯溪警方发布最新通告!看到这5个人,请立即举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