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最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且失业保险参保缴费12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待遇标准为每月元;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且失业保险参保缴费12个月以下的失业人员待遇标准为每月元。
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每位失业人员只可以申领1次,期间若有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死亡等情形的,失业补助金将予以停发,剩余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再保留。
详情请咨询市、县(区)失业补助金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作者:*山就业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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