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有效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的诚信管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通过实行“电子保函纯信用担保、施工企业信用数据在线采集、招标评审信用分应用、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四位一体创新举措,优化服务方式,强化诚信管理,既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又解决了市场主体失信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更加规范、透明。
实行电子保函纯信用担保。一方面在全省率先上线电子保函系统,目前共有徽商银行、瀚华融资担保、中国人保、工保、中保5家电子保函服务单位,近30家开函机构,保函类型全覆盖。另一方面所有电子保函类型均要求实行“纯信用担保”,切实减少投标企业流动资金占用成本,减轻实体经济负担,同时减少现金或资产抵押等手续,操作更加便捷。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开出电子保函笔,释放保证金3.04亿元,保函替代率达66%。
实行施工企业信用数据在线采集。出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将投标行为、标后履约及管理成果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并依托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搭建信用评价系统,实现施工企业信用信息在线提交、在线评价、在线监管,信用分值实时更新并与电子交易平台联动共享。目前已有余家施工企业完成信用信息录入,信用分值60分以上的多家施工企业中,省内企业占比超97%,市内企业占比达85%以上。
实行招标评审信用分应用。将信用评价成果纳入招标评审主要内容,把信用分值列为房建、装饰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等项目招标评审的重要指标之一,以提升信用优质优良企业投标竞争力。从实际效果来看,此类项目中市内优质企业中标率增加近四成,达83.8%,中标金额占比达75.2%;省内优质企业中标率提升近两成,达95%,中标金额占比达96.6%。
实行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修订完善《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并每年定期开展全市优秀招标代理机构评选活动,明确招标代理机构评价指标和模型,由交易中心、综合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业主单位共同对代理机构的从业时间、业务量、有效质疑与投诉率、从业人员水平、企业管理水平、业务效率以及诚信行为记录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公示评价结果,充分发挥优秀代理机构示范带头作用,为招标人自主选取代理机构提供参考。
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通过打造“四位一体”诚信体系,预期成效逐步显现,各方主体“以诚立业、靠质取胜”的理念也基本树立,有效减少了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的发生。
(办公室吴丹工程科胡茂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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