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用责任和担当书写战“疫”答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徽省黄山市两级法院快速启动网上立案、在线办案,不让疫情耽误法院审执工作。黄山市转为低风险地区后,全市法院迅速推进恢复线上线下审判执行工作,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上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黄山中院在线审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钱秀平摄
关键时刻勇于担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审时度势,先后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强化在线诉讼服务、网络办案制度,将服务热线作为立案指导专线电话,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积极开展在线调解、远程庭审,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黄山中院院长陈严法及时调研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后,认为疫情防控只是暂时“抑制”司法需求,随着疫情风险降低后,可能会出现收案反弹情况。结合黄山实际,黄山中院出台四项制度推进审判工作:以“派单制”抓结案,科学合理提出每月结案数要求,最大限度出清案件库存。以“约谈制”抓后进,对审判执行工作连续两个月靠后的中院业务庭负责人、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以“催办包保制”抓清理,包保院领导加强对联系法院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的监督,制发院庭长督办长期未结案件任务明细表。以“通报制”抓质效,对中院各业务部门、各基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定期通报,每月进行督促。同时,下发家事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7个《会议纪要》,统一类型化案件裁判标准,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越是关键时刻,越看担当作为。黄山市基层法院的院长们以身作则,带头办案。徽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吴新华、黄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大文、屯溪区人民法院院长潘建华担任审判长办理疑难复杂的破产案件;歙县人民法院院长周群、休宁县人民法院院长吴林丹开庭审理涉疫情刑事案件。院长身体力行,进一步激励干警们履职尽责,做好审判执行工作。
在黄山市成为低风险地区后,黄山中院也取消了弹性工作制,恢复正常工作。全市法院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审判工作,尤其对疫情期间出现的纠纷第一时间进行化解。
汤口镇是黄山风景区南大门旅游重镇。受疫情影响,汪某在汤口镇租赁经营2年多的小旅馆生意惨淡,多次找房主贾某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剑拔弩张,甚至闹到了公安机关。年2月26日,黄山区法院黄山风景区法庭受理了这起全市首例因疫情引发的房屋租赁纠纷案。
在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明确的情况下,此案如处理不当,势必影响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理。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细致分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很快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3月31日,徽州区法院通过破产案件智能办公系统视频会议平台组织召开安徽省中通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这是黄山法院首次以网络直播、网络签到、书面邮寄表决等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28个债权人和管理人一致认为,法院及时在线召开债权人会议,没有因为疫情耽误破产审判进程,获得了理想的效果。
黄山市两级法院借助信息化手段调撤一批案件,依法书面审理一批案件,在线开庭审理一批案件,稳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2月3日至4月15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件,结案件,其中调撤件,结案率70.6%,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休宁县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两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裴梦雅摄
高效审判震慑犯罪
疫情期间及时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黄山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高效、从严惩处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2月20日,休宁法院利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黄山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当庭判处被告人禹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3月2日,歙县法院院长周群审理了黄山市首例涉防疫用品诈骗案。被告人程某利用民众急需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的心理,先后通过